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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本报接一驾驶员报料,他们驾驶一辆景观树运输挂车,经过通江县一木材检查站后,被工作人员两次追车执法。报料人对受到检查和罚款表示质疑。对此,当事工作人员称,当天的确两次追车执法,主要因驾驶员有逃避检查行为;处罚有据可查,是合法的。
挂车所运输景观树
木材检查人员追车执法
4月3日,晚报记者接一山东籍司机报料称,当天上午,他们运输一车景观树经过通江小江口木材检查站后,先后两次被检查站工作人员追赶执法。货车驾驶员刘志岭说,当天上午9点30分左右,他和同乡高庆松驾驶一辆挂车冒雨将16棵直径约22厘米的景观树,经通江县城运往沙溪王坪烈士陵园。货车经过小江口约1公里时,一辆小汽车从后超车,停在前面逼停挂车。两名身穿制服的男子出示工作证后,称是通江县小江口木材检查站的工作人员,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运输木材手续并接受检查。刘志岭将随身携带的“木材运输证”及“植物检疫证书”一并交给了工作人员。“我以为手续齐全就可以走了,没有想到他们要求我掉头回检查站。我们的车从车头到车尾露在外面的桠枝有30米长,咋能说掉头就掉头嘛。”刘志岭说,于是,他们委托本地接货商李甫蓉随同工作人员到检查站接受处理,等了一会儿,他们继续开车前往王坪。行至文胜火地坡(小地名)一略带弯道的上坡路段时,检查站工作人员赶了上来逼停挂车。“他们(检查站工作人员)让我交出行驶证和驾驶证,我把行驶证给了,没有给驾驶证。”刘志岭说。高庆松说,刘志岭刚下车,他感觉车子在往后退,自己急忙跳进驾驶台,紧紧踩住刹车。刘志岭赶紧给车轮垫石块,车滑到路边被防护栏阻挡,才没有继续后退。景观树接货商李甫蓉全程随行,她说,她受委托到检查站接受处理时,工作人员所给的处罚依据根本和情况不合,便拒绝缴纳罚款。
当事人指认货车自滑撞坏护栏现场
手续齐全咋还要缴纳罚款?
“检查时,我们的手续是齐全的,标准是符合的,为啥还要让缴罚款?”刘志岭说。
刘志岭说,检查站工作人员第二次逼停挂车后,与本地接货商和随行工人发生争执,随后,就带着挂车的行驶证离开了现场。
李甫蓉说,之后,检查站工作人员多次在电话中联系,要求他们到木材检查站接受处理,一开始,要求缴纳2000元罚款,其后又要求缴5000元。
当天晚上9点左右,刘志岭一行来到检查站,工作人员称,依据《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》,运输树木的车辆经过检查站未主动接受检查系闯关逃逸,罚款标准是2000元到5000元。后来,他们交了钱,取回挂车行驶证离开了通江。
“我们是第一次来通江,根本就不知道那儿(小江口)有一个检查站。他们第一次赶上来,我们就把相关手续给他们看了,很配合检查,以逃逸处罚我们显然是讲不通的。”刘志岭说,据他所知,运输木材的车辆采取“伪装、藏匿”等方式逃避检查,才会被处罚。他们既没有伪装、藏匿,也接受了检查,凭啥要求他们缴纳罚款。
两次追车属实,但未在坡道逼停汽车,处罚有依据
3月31日,晚报记者在通江县林业局见到了当天的执法人员韩某。他说,他们当天在检查站监控发现刘志岭驾驶的木材运输车闯关后,连忙驱车追赶,在高石梯(小地名)附近,查看了相关手续。因货车没有主动停车接受检查,他们按规定视为逃逸,要求驾驶员到检查站接受处理。而随同前往的本地接货商一直不配合,此时,驾驶员驾车离开现场,他们只好再次追赶。在第二检查现场,他们发现运输车停在那里没有动,便上前要求驾驶员到检查站处理。他说,之所以收走挂车行驶证,是担心驾驶员再次逃逸。
韩某说,按规定,木材运输车辆不主动进站检查,执法人员就可视为逃逸,可依据《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》第21条进行处罚,后来因